沈阳急救中心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37号,是一所集院前急救、院内急诊、重症监护专科病房为一体,具有现代化专业水平的急救医疗机构,隶属于沈阳市卫生事业管理局。主要承担沈阳地区灾害事故和日常急、危、重病人的现场抢救、途中医疗监护及院内急诊抢救为主的急救医疗服务。占地面积3千平方米,建筑面积近1万平方米,在市内五区设立六个所属急救站(和平急救站、大东急救站、皇姑急救站、沈河急救站、铁西急救站、东陵急救站)和一个现代化的120指挥中心。现有医护人员300余名,进口救护车60余台(其中重症监护车5台),救护车上配置了先进的急救医疗抢救设备、无线MOTOROLA800MHZ集群设施及计算机统一控制的多种通讯指挥调度方式,该系统属国内同行业**水平。市区内呼救120,救护车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。365天实行24小时急救医疗服务。
沈阳急救中心始建于一九六五年。当时仅有十四名职工和五辆陈旧简陋的救护车,没有医护人员,只承担病人的运输服务,年运送病人不足四百人次。三十多年来,经历了曲折发展的路程,曾五次易名,即由始建初期的沈阳市救护车队,先后更名为沈阳市医疗救护队、沈阳市卫生局救护车队、沈阳市救护站、沈阳市急救中心站,于一九九三年四月更名为沈阳急救中心。
近几年来,在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,中心领导班子带领全体职工发扬了艰苦创业、开拓进取的精神,为改变我市急救医疗的落后状况,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艰苦的实践,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,具有沈阳特色的急救医疗体制与模式已基本形成,其规模、综合急救医疗水平及业务量在国内同行业中保持**位置,已成为我市经济建设对外开放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设施,在历次灾害事故和日常急、危、重症病人的抢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,年抢救危重病人达四万余人次,抢救有效率达80%以上。多次受到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,一九九三年被市政府授予“先进单位”称号,一九九四年荣获市委授予“先进党总支”称号,一九九五年被中共辽宁省委授予“先进党总支部”称号,同年被沈阳市人民政府授予“先进集体”称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授予的全国卫生系统“先进集体”称号,一九九七年被市政府授予“先进集体”`称号,一九九年被沈阳市人民政府授予“六路三桥”建设奖“贡献奖”称号和辽宁省卫生厅授予的“辽宁省首届老百姓信得过医院”称号,二零零零年被沈阳市人民政府授予“市民投诉受理工作先进单位”称号。
急救中心现有医护人员300多名,均经过正规严格的急救医疗专业培训,能对各种危、重病人进行现场急救。熟练掌握了心电图诊断和心肺、脑复苏术、气管插管、除颤、溶栓及监护等技术。
沈阳急救中心所获荣誉一九九三年被市政府授予“先进单位”称号,一九九四年荣获市委授予“先进党总支”称号,一九九五年被中共辽宁省委授予“先进党总支部”称号,同年被沈阳市人民政府授予“先进集体”称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授予的全国卫生系统“先进集体”称号,一九九七年被市政府授予“先进集体”`称号,一九九年被沈阳市人民政府授予“六路三桥”建设奖“贡献奖”称号和辽宁省卫生厅授予的“辽宁省首届老百姓信得过医院”称号,二零零零年被沈阳市人民政府授予“市民投诉受理工作先进单位”称号。
沈阳急救中心